【福州】离职后仍然扣压两个月工资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7:38:06
本人08年5月进入某公司工作,实习期3个月满后转正,08年12月31日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09年1月份工资被领导暂停发放,3月份时实在熬不下去了,正式提出书面辞职,于3月底公司封帐后正式离职。本人以完成交接工作,但公司方面仍然没有正常发放1月份工资,并扣压3月份工资,也没有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什么时候可以发放。
我的问题是:1,08年5月入职至08年12月31日才正式签订09年劳动合同,该 行为是否违法?2,已离职后,公司是否可以扣压工资?

请大家帮忙一下啊~~~
公司到现在也没把盖好章的合同下发给我啊,去申请仲裁的话不是什么都没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阅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

所以公司的行为违法了的,5月到12月间可以向公司要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扣压工资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而且如果你是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还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只要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该就可以仲裁的吧.

可以申请仲裁。

到劳动部门告一下就行,做好笔录。因为是你自己辞职的,所以你只能要回你的工资。其余的补偿要不到。快去吧 我现在工资也没要回来呢 。。主要是顾及以前公司老板的关系,,要不我也去找仲裁了

其余的都不需要了 ,,只要你去告 你公司多少都有违规的地方,,绝对马上找你私下解决了

不用说了,你有工资条.或者任何证明你在他公司干过的证据都可以.

可以申请仲裁,这种小公司早应让他倒闭.不管试用否.都要签正式合同.

肯定的!没补你1个月工资就很过分了,还扣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