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故我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27:08
在郑州107国道与南四环交叉口北大约100米处,我先是减速并向非机动车道靠,于此同时打转向,接着就是从倒车镜看后方是否有车,目测200米左右一辆大卡车,于是我拨方向盘调头。结果卡车车速过快,在我车头距离他车1 2米的地方我停着了,大车因为车速过高撞上了一辆迎面过来的面包车(当时面包车车速很低,并在路东半幅的非机动车道上)。路上也没见有禁止调头的路标,请各位分析下 本人在这起事故中有责任吗?几成责任?我的车没受损伤!大车刹车印儿有大概30~~40米长!车速很高 还是空车 车长10米左右。撞上的时候我的车头对着大车车尾,大车已经把面包车车头撞毁,好在面包车司机没多大事

大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43条:“前车正在左转弯调头的,不得超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有责任,但是本人对交通法的判定,你是几成责任不是很清楚,但是你肯定是有责任的,估计应该是4-5成吧,没有禁止调头的标志,那有允许调头的标志吗?如果没有那就是不允许调头。车有保险的话就无所谓了,不管是伤车还是伤人反正有保险,如果没有保险,建议赶快到交警大队找熟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