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章制度但未造成后果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1:53:12
我于上月违反了有关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任何后果和损失。公司现在以此要辞退我,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违反的规定是这样说的:“......违者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我今天接到解除上岗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将我退回劳务公司。要求我马上办理离厂会办手续。这可以要求补偿一个月的代通知赔偿吗?
说明:我是06年3月经应聘到此公司的,后来公司把我们交给劳务公司管理,我的合同是跟劳务公司签的。开始是一年一签,08年7月签的是两年期的合同。我能要求我的用工单位赔偿吗(我的工资条是用工单位的)?具体能有多少?请各位最好是有专业知识的人士快点回复我,特急!

劳动法规定是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引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公司必须证明你的情况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否则不能辞退。

去申请劳动仲裁,看仲裁对这个如何裁定,后面的事情才好说。因为如果被认定为严重违规定,就没有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