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生伤害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4:24:12
时下的农村,仗势欺人、大家族欺负小家族现象较为突出,以被强制霸占某争议物或被找茬殴打的现象较多,由于各种原因受害人往往是忍气吞声或出现过激报复行为,这些小事往往是刑事案件的隐患,在基层工作多年,遇到或听到的此类案件较多,我想请教一下高人:
一、如某人被一个身体、力量明显超过自己的人先动手殴打(自己也被迫动手还击),但双方均无明显受伤的前提下,被打一方是否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先动手打人的一方作出相关处罚,且要求对方作出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对以上案件公安机关对先动手打人的一方不作任何处理,被打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被别人先动手殴打(不管有没有明显受伤)是否属于人身权被别人侵害?

只要你不还手···就可以告 如果你还手 可以分2种情况 1 在生命受到威胁 自卫 不犯法还可以喊他赔偿

2 直接还手 就会被当成打架事件来处理 如果双方任意伤情较重 达到伤残鉴定等级 那么公安机关要追究刑事责任

你的2个问题是否属于赔偿 都建立在以上2个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