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塞缪尔.约翰逊的文章《conversation》的中文译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44:12

塞缪尔·约翰逊 约翰逊出生在Staffordshire的里奇菲尔德,是一个穷书商的儿子。他先在里奇菲尔德文法学校就读,而在1728年至1731年在牛津大学读书,但是穷困却迫使他没有拿到学位就离开了牛津。他试图成为一名教师和校长,但并不成功。在25岁时,他与伊丽莎白“泰蒂”波特,一个比他大21岁的寡妇结了婚。这段时间,他的生活依旧很贫困,其间他写出了诗歌《伦敦》(1738年)和《沙维奇的生活》(1745年),他的同事和朋友也是作家,于1744年去世的理查-沙维奇的传记。
  约翰逊于1747年开始了他最重要的一项工作——《英文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的编撰。 这一工作直到1755年才完成。虽然它被广泛的赞誉并且有着巨大的影响,约翰逊并未从中获得很多经济利益。在编撰它的同时,他还写了一系列的双周刊散文称之为《漫步者》。这些散文,大多涉及道德和宗教主题。它一直写到了1752年。虽然当时并不流行,结集出版后却获得了广泛的欢迎。
  约翰逊于1758年开始了另一个系列的散文写作,“The Idler”。在两年中,这个系列每周出版在一个周刊上。他们比上一个系列更短。在1759年,约翰逊出版了他的小说“雷塞拉斯”,据说是为了支付她母亲葬礼的费用。同时,他获得了很高的名声,诗人查尔斯 丘吉尔评论说:“He for subscribers baits his hook - and takes your cash, but where's the book”。[1]

  Johnson, Samuel Johnson was born in Staffordshire in Ridgefield, is a poor bookseller's son. He attended grammar school in Ridgefield, and in 1728 to 1731 to study at Oxford University, but the poor are forced to get a degree he had not left Oxford. He tried to become a teacher and principal, but to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