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入,可每个月零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3:33:26
公司每个月都有收入,收入通过一般账户进账(一般账户没做账,也就是说税务机关不知道我们公司开了一般账户),基本户没有发生额,老板要求我每个月零申报。。我是会计,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

可大可小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后逃避缴纳税款罪取代了原来的偷税罪。“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
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负责人(老板)和直接责任人(会计)

就是不说上面的违反会计职责,会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也会对你进行处理,直至取消会计资格。

可能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一、对于贵公司来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于您来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的饭碗,请慎重考虑。

1、如果是月收入大于3万元以下,可每个月零申报是逃税行为,属于刑事犯罪,案情严重者可被判处死刑。并且被查到需要交纳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