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41:37
我丈夫10年前从单位购买央产房一套,去年英年早逝,我们的孩子未成年。丈夫的母亲远在外地农村生活不能自理,丈夫的父亲早已去世,丈夫的兄弟姐妹还有5人。现在我独自一人抚养年幼的儿子,打算尽快把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以便于我单位报销今后的冬季采暖费等等。听说房产过户牵扯到公证、缴费、申报等诸多问题,手续很是繁琐费时,恳请热心人告知我相关的步骤手续。不胜感激涕零!
补充:房屋是我们婚后购买的,当时主要是我向亲戚朋友筹措的房款,后来丈夫患病多年家中经济困难,有的借款至今尚未还清。另外,还有一个关于继承权公证的问题,一定要孩子、婆婆都要到场亲自签字同意吗?孩子年幼,还不知道爸爸去世的消息,担心对他是个刺激;婆婆行动不便,又远在外地农村,来京办理公证事宜几乎不可能。有没有更为人性化一些的办法。像我家这种情况,在缴纳各种税费方面,有无政策可以照顾、减免。麻烦帮看看。

你丈夫购买房子时,你们是否已经结婚?如果已经结婚,那房子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结婚,那房子就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
1、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继承开始前要先析产,即分出属于你的那一半,另一半作为你丈夫的遗产由你、你孩子、你婆婆三人继承,每人继承六分之一。如果你要过户到自己名下,需做继承权公证,由你孩子和你婆婆到场签字同意遗产全部由你继承,然后带着继承权公证书、原房产证、你丈夫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房子是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就由你们三人每人继承三分之一。过户手续同上。

回答补充问题:房子既然是婚后购买,那房子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上述第一种分割。继承权公证必须所有继承人到场签字确认,您的孩子年幼、婆婆行动不便的情况可以跟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说明,看能否有变通。继承过户不交税,只需交纳很少的手续费及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