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滞纳金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6:41:34
我家欠了四年的取暖费(05-08年),昨天接到物业通知,欠缴7000块钱的取暖费,而滞纳金竟高达14600块钱。我们夫妇两个人都是下岗职工,每月就靠起早贪黑卖菜维持生计,采暖费交齐都很困难,更何况是那么高额的滞纳金。对于物业这样的通知,合理吗?采暖费不是跟采暖公司有关吗?物业有权利收取吗?对于我们这样的状况该怎么办?
希望能得到专业人士的回答,详细的话,一定追加分数

广东胡律师:

业主没有按时缴纳应当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给物业公司造成损失不外乎是利息损失,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是5.58%,合每天万分之一点五二,大大低于每天千分之三。

物业及取暖费的滞纳金标准过高,应当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调低至正常贷款利率水平即每天万分之一点五二。

你可以以上面的条款向物业据理争论,协商不成就到法律起诉。

不合理。违背公平原则。到时只要对法官强调公平原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