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利费还业务招待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2:40:48
刚拿到企业所得税的清缴报告,有些问题我不明白,所以上来请大家帮帮忙。
福利费的问题:
我们公司07的时候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还有37531.18元,08年实发生的福利费用有6288元,但报告里却没有扣除那6288元,想问下这是怎么回事啊???打电话去问税务事务所的时候说的一大串的,我都懵了,明明有余额在,为什么不扣掉08年发生的福利费。
业务招待费的问题:
公司08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实际数是13936元,按60%比例计算可税前扣除的限额为8361.6元,主营收入是2820345.67元,按千份之五的比例计算可税前扣除的限额为14101.73元,取其低者为允许税前扣除的税收金额8361.6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5574.4元,这些差不多是报告里的原话,只是我有些简打了,所以我想问,我们现在的那个业务招待费是做得太多了,还是太少了,我们经理说太少了,还是要做到多少才适合啊,请大家帮帮忙

经理说的对 是做的太少了
做到多少才适合 应做到业务招待费的60%与主营收入按千份之五的比例计算可税前扣除的限额即14101.73元相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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