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我的这起交通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9:35:07
当时我骑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车速可能40左右吧。前面有一辆丰田越野车,可能有50米左右,(摩托车简称A----丰田越野简称B)B突然转进公路的一个岔口(没打转向灯),A见状以为B要进去修车,就加速准备超过去(前后无其它车辆),但当A刚提速(还没超过50吧),B就突然一下又把车掉头冲出来。A见状立即刹车,最终滑倒在地(轻伤)。(噢,对了,B车V行的那里还有个村庄的入口,是有斑马线的。) 因为B态度极其恶劣,A报警,可当交警来到现场,只是随便看了看,说双方没有撞车造成交通事故,还说A是被这一情况吓到,所以造成处理不当而导致车辆倒地,便让B车开走了。交警还说车辆没有相撞不能定谁的责任,我想请问大家,这位交警同志这样的说法是正确的吗? 希望大家给个好的建议,谢谢!!!
还有就是,请问当事人有权利向交通警察索要事故现场的照片吗?

元盛赵 - 初入江湖 二级 你的这个不够详细啊?

首先,你无权向交管部门索要现场照片。当时交警的认定既然认定不算交通事故,那么这起'事故'就不会有记录。即使你向他所在交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意义也不大,因为他们不会自己承认自己的错误,因为没有任何证据,甚至那辆车也消失了~

不对,有过和你相似的案例,事情是有一辆车因为按喇叭把一个老人吓倒摔了一下。经过警察处理。结果是汽车有次要责任。因为在路上他是强者,间接的对受害者形成了伤害所以应该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