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3:57:32
我有一位朋友的母亲问别人借了8万元,我朋友知道了去还了6万元,他母亲已经60多岁了,出借条时是陆续出的(比如2007.12月2日借2万)后来债权人说":这样太麻烦了!朋友的母亲又出了一张总计8万的借条.我朋友当时还款收回了6万元那张借条,后来他母亲因为愧疚离家出走不知去向.我朋友几次出庭,法官说:你的意见只供参考.没想到过了半年就已当事人失踪为由判下来了.他母亲的唯一养老金也被冻结了.希望好心人给点意见该怎么吧?

不是还了6万吗,,只有2万了吧,还了不就没事了吗?? 还用的着出去躲债吗???

“我朋友当时还款收回了6万元那张借条”,这是啥意思,实在看不懂

“他母亲因为愧疚离家出走不知去向”这又是啥意思,欠钱有啥愧疚地??? 还是不懂。

这是合法的,欠款人不还款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欠款人的资产!这个养老金属于个人资产,法院冻结是合法的!

你把钱还上不久没事了啊!这么麻烦干什么啊!!!

把钱还完就行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