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企所税汇算清缴,税金退补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7:22:35
请问我09年各季度假设已经交纳企业所得税,那么:

1、2010年进行2009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用年度的总收入-总成本和费用>0,那么明年汇算清缴时还用再交纳一次企所税么?

2、明年2010年进行汇算清缴,根据新税法调增调减后,若是仍是盈利,这时要交的税和今年度即2009年度已交纳的税金有出入,如何在汇算清缴的报表上反映?税款如何退补?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好比我2009年已经累计交税4万元,但汇算清缴得出我应交税4.2万元,走程序我是交4.2万元再退4万元、还是补缴0.2万元?(汇算清缴是用【年度的总收入-总成本和费用】,这就是汇算清缴时显示应交税4.2万元,那么报报表、缴税款自然是4.2万元了?)

3、若是本来2009年盈利,但汇算清缴调增调减后成了亏损了,如何退补税款?
采纳答案奖励50分!

1、你09年各季度已经预缴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用全年的利润总额来计算实际要缴的所得税,与四个季度预缴总额比较,多退少补。
2、你只要补0.2万
3、你亏了就是实际应纳税额为0,那么已经预缴的税款就要退了。
4、说明一点,如果你是亏损,国税会给你备案,到以后年度盈利时弥补

1.所得税实行按季预交,每年结束后汇缴的政策。汇缴时按 收入-成本-可以税前抵扣的费用 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后得出应纳所得税额(假设为A)。若A>09年已交所得税额,则还需缴纳少交部分。
2.汇算清缴表上有收入/成本/可以税前抵扣的费用的明细表需要填列,只需把相应数字填上就好了。少交要补交的税务部门会根据你所上交的表直接扣款。根据你举的例子再交0.2万。
3.多交要退回的还要写说明材料交到税务部门进行审批后才可退到 交税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