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悬赏公证处乱收费解决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4:49:02
我因买房要贷款需要办理土地证过户,土地证过户的前提是要卖方同意土地转让过户给买方的公证书。我去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房产连土地共计10万元,公证书上的公证内容是协议书。公证处公证完后要收公证费,公证员说按金额的2%收取,计2000元,还有400元的档案保管费,共计2400元。公证员说让我看着给钱,因当时不知道收费标准,我没有做声。后来公证员就收了我1000元。我回来查了一下山东省公证收费标准,2%的收费标准是遗产继承标准,更没有400元的档案保管费一说。符合我的收费标准有二:一是:公证房产土地转让,50万以下的收金额的0.3%,应该收我300元。二是:公证协议书,收费200元。公证处收我1000元,远远超出标准。我去找公证员,公证员并不否认收高了,刁难我,让我把公证书连同收费收据都拿回去,把钱退给我,不给我公证了,耍无赖说让我愿意找谁找谁。我现在问题有四:
一.公证书的内容是买卖双方真实意图的体现,事实清楚,都签了字并按了手印。公证员因收费问题耍无赖,威胁我要撤销公证书,他是否有权利撤销公证书?合法么?
二.我有一份公证书已经去土管局办理了土地证过户并已经留存土管局。公证员威胁我要去土管局要回公证书。如果没有我的同意,公证员能否去土管局要回那份公证书?如果要回土管局会否因无公证书导致我已经过户的土地证无效?
三.我现在已经以房产抵押银行贷款,如果土地证无效会否连累我的银行贷款?
四.公证处乱收费,我应该去哪个部门反映投诉?
请高手对以上问题逐一回答,在下感激不尽。把现在全部的分数双手奉上。小弟再次表示感谢。

1、公证行为已经完成,并已盖章签字生效,文书本身完全依法合规,只是收费环节除了问题,并不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个小小的公证员凭什么撤销?如果他要撤销,你就要他出具盖章签字、说明原因的字据,一个法律文书哪那么容易就撤销的!不用理他。
2、他真有那能耐?不太可能,因为土管局也要对你的档案保管负责,如果没有你的同意,当时交存的公证书不翼而飞,他们也难辞其咎。不是两个部门的小喽罗合谋一下就可以取出销毁的,都得有一个你知晓和确认的程序。现在关键是你要那好自己手上的那份公证书,并确认土管局已收存一份。至于明确土地证无效,纯属不必要的担心,土管局也不会主动惹祸上身的。
3、只要房产证有效,土地证并无大碍,何况土地证没有问题。此点亦不必担心。
4、建议相关事宜全部结束取得“两证”后,再来个秋后算账,向当地政府监察部门(行政投诉部门)举报投诉,重点要提供收费收据。投诉的底线是确保公证书有效,同时要求退赔违规的费用。谈的时候,不谈取消公证书的事,只谈乱收费的问题即可。
现在,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不是一小撮人想怎样就怎样的。你自己也要硬气一些,不要被他们吓到,恰恰是因为他们心虚,怕你闹才唬你的,你现在先办事,最后再扯也不迟。部门搭车收费比较常见,但必须有物价局出具的收费文件规定,有必须和自愿之分,看清楚,就能减少被糊弄的可能。
祝你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