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试点本科作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2:40:38
作弊的后果?还可以在考吗?计入档案码?

山大有试点本科?

那么自考作弊有哪些处理规定呢?

一、考生夹带任何资料(书籍、笔记、小抄)或纸张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试卷作废。

二、考生不按规定在试卷上填写姓名、考号或另作标记者,试卷作废。

三、考生在考场上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论是否造成舞弊后果)以及考试结束后仍继续答卷者,试卷作废。

四、考生偷看他人试卷或抄录资料,或借故离开考场作弊者,试卷作废,并通知所在单位给予必要处分,两年内不准报考。

五、代替他人考试或以其他形式帮助他人作弊者、弄虚作假请他人替考者,均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两年内不准报考。

六、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由考点公安人员按扰乱社会治安论处,并通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准报考。凡参与这类事件的,应报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惩处。

如果查出替考者是高校在校学生,将由其所在学校分别视情况作如下处理:1.认错态度较好,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2.认错态度较差或拒不认错,作勒令退学处分;3.毕业学期“代考”,作结业处理;4.若第二次“代考”,或在参加校内课程考试时再作弊,作勒令退学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