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仪遗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4:14:53
房产户主是我爸的名字,现在爸爸突然去世没留遗嘱,现在母亲要找老伴并且要带进来住,我是家里独子,我还有一个儿子,现在问题是我的想法是母亲要找人作为子女不反对,但是那个男人要进来住必须房产过户到我名下,因为这是我爸爸去世留下来的遗产,如果母亲不打算再找老伴,我也不谈过户的问题。同时我愿意公证我母亲永远可以居住。现在母亲不同意过户我,并且要带新找的老伴进来住。作为我有没权利不允许那个男人进来住,作为遗产没处理清楚,我母亲能不能再找老伴再结婚?对于这样的情况我想咨询你们。《目前我母亲还没和现在找的老伴办理结婚手续》

一、如果死亡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原则上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当事人各方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来解决。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四、遗产继承的原则: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

那要看房产证在谁手里了,只有拥有房产证才拥有房产的处分权。目前房产证归属人是你爸,而你的母亲是第一遗产继承人,你的母亲拥有处分权。

至于你的母亲再婚时个人问题,只要你的母亲和配偶符合结婚条件即可,你无权干涉。

建议:家庭纠纷尽量不要上升到法律途径解决,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不要为了个人恩怨浪费有限的公共资源,更不要破坏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

我国婚姻法原则中就有关于结婚自由的规定。虽然作为子女,但是也没有权利干涉父母的婚姻问题。至于遗产问题,既然你父亲没有留下遗嘱,那就应该适用法定遗产继承顺序来解决,你母亲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利对房子进行处分。

你母亲当然可以再婚,我国婚姻法原则中就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