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为什么允许自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7:22:56


  按照中国传统的刑事诉讼法,绝大部分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收集犯罪证据,检察院负责审查犯罪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决定是否起诉。被害人只是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证据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没有资格自己去法院起诉。1979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列为当事人之一,增加了被害人可以自诉的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被害人可以做原告人了,但十几年了我没有遇到一起被害人自诉的刑事案件被法院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必须是侵犯人身或者财产权利的犯罪。
  《刑法》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只有四十多个。绝大部分犯罪只有检察院才能起诉,公民个人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二、必须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不认为是犯罪,精神病人 实施的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两个小学生打闹,一学生眼部受伤眼球摘除,学生家长去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伤人者不满14岁,检察院不能起诉,其家长没有教育好孩子,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无法立案。受伤学生家长去法院要求自诉,法院仍不予立案,理由是无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三、起诉的人必须是被害人
  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可以是被害人,也可以是其他知情人。
  法院不 接待报案人、举报人,只接待被害人。被害人不起诉,其他人要求起诉的法院不受理。
  如 父亲认为女儿被强奸怀孕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对其女儿进行询问,女儿一言不发。公安局不予立案。父亲到法院起诉,法院称只有被害人本人才能起诉。
  必须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
  四、被告人的信息必须准确
  有人到法院起诉,称"我被抢劫了","我被强奸了","我被打伤了",公安局不给立案,要求法院立案。法院会问你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一样说不上来法院就不能立案。法院没有义务帮你查找罪犯、抓捕罪犯。就是自诉人准确说出被告人的住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