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能报案处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1:48:44
我的朋友让我帮她担保贷款做生意,因为原来关系挺好的,我就帮她在私人那里和银行都做担保人借了20万,马上还款期限到了,我朋友却跑的不见人影了。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身边有不少人都为她担保借款,数额也都在5-20万不等。
因为还不了钱,已经有人把我告上法庭了,传票我都收到了。我想报案说朋友诈骗,但是公安局说够不上诈骗,我们属于债务纠纷。但是我朋友人都找不到了,我有什么办法解决呢?她的这种行为真的不属于诈骗吗?我能告我的朋友吗?我可还不起这些欠款的,有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吧?谢谢了
我朋友每次借款都是以不同人的名义借的,多半都是她的亲戚,然后再找我们这些朋友给她做担保。我朋友以她家里人借了个遍,她的姐姐的房子已经卖掉还借款了。其他的借款有以我朋友儿子、侄子等人的名义借的,再加上我们这些朋友们的担保。如果找不到我朋友她人的,她儿子和侄子之类的又不还钱的话,是不是就得我们这些担保人还啊?有没有别的什么办法?

但是如果她的目的确实是干正当生意,但是最后都亏了,没钱还债就跑了,就不算诈骗了吗?那应该如何解决呢?

如果他在要求你们担保时说要去干正当生意,而实际上却为了占有你们的担保贷款,那么你们可以要求立案侦查,他涉嫌诈骗了。如果公案机关不立案,你们可以到检察院反映情况要求检察院督促他们立案。

从你补充的问题很明显他是以诈骗为目的的。所以你可以去立案。

你这个不能说是诈骗,他显然不是主观故意,我同意上面的说法,是属于债务纠纷.现在你很可能被怀疑是同伙,你应该找到对自己有利的人证物证,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