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51:55
我朋友因偷车,还未成功被当场抓获。他是没有前科的,公函上说是涉嫌抢劫,触犯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我想请问他这个应当受到怎样的量刑。
他是偷车啊,都还没成功的,应该是盗劫未遂嘛,怎么会是涉嫌抢劫呢?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不可能啊,只是他身上有把匕首,被抓的时候他都没机会拿出来了啊。
他是偷车啊,都还没成功的,应该是盗劫未遂嘛,怎么会是涉嫌抢劫呢?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不可能啊,只是他身上有把匕首,被抓的时候他都没机会拿出来了啊。
偷窃的时候被发现后抗拒抓捕的,转为抢劫
如果是抢劫,就很重了,一般根据情节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他 如果当然以暴力反抗 抓捕或逃避的话, 那就转化为抢劫了!
现在我国实践中,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偷”的过程中身上带了凶器,无论是否拿出来或作什么用处,均以抢劫罪论处(关于此点我国貌似有一个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