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工商法律界的朋友帮忙回答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42:29
本人开有一个小店,其中销售一种进口食品,前两天工商局来人将我所售这款产品的宣传折页共计22张收走,理由是这张宣传折页上有以下宣传话语:“选品质,就看‘原装进口’”并以此理由要对我进行处罚。需要说明的是这张宣传折页的活动日期已经过期,而且这些资料只是 放在店里的某个角落里,我并未主动宣传。后来我致电厂家,这张宣传单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发行,厂家方面不认可违法,理由是“就看”而不是“就选”或者“就买”。请这方面的专家,帮忙认定一下,这句话是否违法,如果违法,会对我们处于什么处罚。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呢。(生产厂家离我很远,当地有代理商)。谢谢。

首先你得先确认一下你的商品是不是真的“原装进口”,再看看你这商品是不是有合格的销售条件,符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前面的条件全部满足的话,那你就申请行政复议,举证责任在工商,要是他们无法证明你的商品有问题的话,那他们是没理由处罚你的。

“选品质,就看“原装进口”这句广告词确实有不合法的地方。所以工商部门查处没错,但是如果经查明确实活动期已过,而且活动过程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