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要别人欠的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48:45
有个女的找我借了3000块钱说是服装店进货!说一个月还我!一个月岛了没还我又要我宽限20天现在20天到了!她店又转了~打电话给她说没钱还,人也找不到!她原来住的地方的人说她准备搬家了!看样子根本不想还!谁能告诉我怎么能找她把钱要到!最好通过正常手续~

【高手支招】
通过以下法律途径(受法律保护和法院认可的),是可以100%合法的要回你的3000元的,具体步骤是这样:
步骤一)你必须知道借你钱的那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上所注明的居住地址;
步骤二)收集到上述信息之后,前往你所在地区的【国家公证处】让【国家公证处】为你提供一个【电话公证】的法律确认和有偿服务,国家公证处的【电放公证】服务大致服务内容是这样的:国家公证处会派出国家公证员与你本人同时在场,然后让你给借款人打电话,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公证处会记录下你和借款人电话交流时的借款事实和证据,国家公证处会为你出具一份受法律保护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证书,国家公证处是由国家设立的法律公证机构,所公证的内容都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并受我国法律的约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材料,因此能够被我国任何一家法院采纳为能够是证明借款人借了你钱的法律依据,法院会依据国家公证处为你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要求借款人自审判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3000元给你。因此,你可以在拿到由国家公证处为你出具的公证书之后向当地法院对借款人提起起诉。

手段1,乞求法,装可怜。
手段2,无赖法,整天跟着讨
手段3,通过法律途径,出示借条,通过法律机构解决。
手段4,不要这个钱了,就当花钱买教训。

有手续就起诉他,否则就别要了

看来最好别跟人扯上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