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6:18:54
这是一道国际私法的案列分析题.希望各位能给我解答下,希望能详细点.谢谢了!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我只是觉得这案例很有趣 沙特阿拉伯没有法律 只有古兰经 这个不是难为人么

2)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3)基本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各国也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但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
(1)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