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一个月后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交通事故尚未解决。我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53:00

1.上班期间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4.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解除合同要求补偿,补偿的数额可以在事故处理后向用工单位请求

如果事故需要的钱多的话可能就是公司不想承担,那就需要你去法院了!
如果公司没有不想承担的意思的话你就像公司申请费用!

你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