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未婚先育的女孩是否要交的要比男孩抚养费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9:53:28

非婚生育的第一胎,由于没有准生证,国家确实有规定,如果小孩上户口,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第五十五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因此,男方家长说未婚出生的孩子想要入户要罚十来万虽然有些夸张,但罚款2-3万是有可能的.

对于下个月就要出生的孩子来说,引产和谋杀没有什么区别,但是鉴于目前这个未婚妈妈自身难保的境地,可行之路只有两条:
1.把孩子生下来,送民政局或孤儿院,让男方家人内疚一辈子.
2.把孩子生下来,自己抚养,并离开那个没有骨气的男人.大不了暂时不上户口.

之所以不赞同引产,是因为会对女方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影响以后的生育能力,至少对心理是个极大的摧残.

事已至此,也怨不得别人,都是她没有原则和主见造成的,虽然值得同情.未婚妈妈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她是毫无保障的.倘若男方家人有同情心,可能结果会好一点.

这样的事情也做?法律常识还是要知道的,赶快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