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配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5:51:59
爸妈离婚后有一处房产,归爸所有,后爸再婚,婚前进行财产公正,称房产归我和妹妹所有,当时后妈不同意,说将来他再有小孩也要占有一份,为了爸能再成家,我同意了,可是他们婚后8年,现在后妈和爸吵,要也有占一份,爸不想离婚,找和我妹妹商量,要修改协议,看到爸很苦恼,为了他,我和妹同意了再分一分给后妈,并又写了协议,附条件是如果后果离婚刚此协议无效,我想问一下,这份协议有效吗?如何去公正,都到场吗?这样我不敢想用这种方式取的感情值得吗?因为是爸妈辛苦的房产,只感到对不起亲妈.
附的条件是如果后妈离婚或离开家,此协议无效

婚姻的关系不能附条件的!
你会吃亏的!

这是附解除条件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公与与否对这个协议的效力影响不大,只要您及妹妹在协议上签字,该协议即可生效。但如需公证,您父亲、您和妹妹一般是一定要到公证处的。

实际上,用财产协议的方式去维系一场婚姻,是否值得,是当事人的事情,法律并不能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