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交个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1:06:3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有比例限制吗?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有比例限制吗?
评估固定资产增值计入资本公积的转增股本缴个税吗?
我查资料上面说: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文件规定:
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因此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征税个人所得税;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依照比例税率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开代缴。

至于是否有比例限制,一是要有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确定;二是要到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只对盈余公积增资做了一般性的规定,即:《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具体的比例根据《公司法》以及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依照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也没比例限制;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税率20%,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