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期同居10年左右无注册登记可否平均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3:38:09
离婚后和别人同居三四年后女方买了个房子,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子,等两个人同居7-8年以上不同居了要分开。财产怎么分呀,女方有一个24岁的女儿。
房子是我的呀!要是他想要我房的房子告到法院也不会受理吧!应该同样是我的吧

为什么你会说不可以的,我没有问什么可以不可以,我只是说到时候房子是不是不应该有他一半吧?

谁买的就归谁
现在的法律已经没有长期同居“事实婚姻”这种说法了

这应该是物权法的范筹了,是谁就是谁的,你现在是事实婚姻

男女双方同居,按照相关法律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其非法同居关系的财产处理原则如下:
(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