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以更改名字 收费1000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5:24:17
本人要更改名字 但派出所说一个字1000元 是否合理

问这个问题的朋友很多,其实从理论上看,公民的名字是完全可以改的,但是实际上真要实现改名的目的还是很难的,因为公安部门对改名是有严格规定的: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
由此可见,你就知道当你真的去办的时候有多难了。 他们一个是搪塞你,另一个是乘机收费。

不要疯了,只要填个申请就好了!

警察穷疯了,给发票么?拿发票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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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给你开了正规发票就是合法的
如果没有就是讹你的

他说不给你改你还是改不了。看你自己的情况吧。很麻烦的。要是真要改就花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