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人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6:38:59
公司为AB共同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A占百分之六十,B占百分之四十。A运行公司多年来很稳定。今年,B因病去世。B老婆打死人牌,不继承股东,拒绝参与公司一切行为,只索求巨大现金。由于B老婆不签字,公司流动资金出现问题,公司连连亏损。不给钱就要状告公司偷税漏税,追究A其法人法律责任。难道她不继承打死人牌就可以这样任意妄为吗?就没有规定可以约束她吗?
是不是只有等公司破产?

《公司法》
1)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看看章程有无对股权的处理方面的规定。

2)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因此,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当然A最好别全部回购;

3)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们公司没有律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