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哪些风险?——合作方要求派监事进入我公司。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4:50:55

你的合作方应该是指业务上的合作方,不是中外合资企业的合作方。
  如果是需要在登记机关登记的监事,则你的合作方无权委派监事。

  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规定的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你公司可以与你的合作方签署协议,由合作方派驻人员做财务和生产的监督,但是如果行使监事的职权则是不行的。

  如果监督财务和生产等,要防止窃取你的商业机密,生产工艺流程、销售渠道、定价等,可以事前签署保密协议和违约责任。

合作方如果不派监事,人家才觉得有风险呢。

或许就是有一些决策会有分歧,其它没有什么。

走走正规 法律程序
没听过 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