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自己的档案必须交5000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16:18
我是03年在学校与某国企签订了就业协议,上班3个月后单位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本人要求离开,单位不同意并扣押我档案,本人没拿就走了。(签协议之前单位说随时可以走的,提供的岗位与承诺的相差甚远)。现在去要档案,单位说需缴纳5000元提档费才给。我该怎么办?
如果申请仲裁,会不会既耽误时间,又钱没少花呢? 还没签合同就走了!
领导态度很强硬,要吃人似的,好像我坑了他了,气死人了!
还没签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签走人算不算我违约呢?
03年2月在学校签的就业协议,当年7月1日在公司报道,干到10月7走人,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 没书面通知单位走人,只是口头说不干了,单位不同意,仍走了,算不算我违约,要不要赔偿公司?

去找人事劳力保障局反映情况.然后求助律师.

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没有涉及到违约金的问题。先仔细研究合同,再找部门解决!

太黑了,但是我建议你还是先不要投诉,这样会弄得很僵!在社会上混还是要看技巧的,一可以和领导诉苦!说明自己的情况!看看能不能想想其他的办法!如果投诉的话,会很耗时耗力!最好的结果还很难说!!

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没有涉及到违约金的问题....
然后可以去劳动局进行仲裁...

这你问题说的太简单了,哪年签的合同,什么时候到期??你办手续没有,就这一两句话什么问题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