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是不是要确认为收入交所得税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9:36:39
接手一空新公司,看到“其他应付款”帐面上挂了1000多万的关联企业的往来款~

有次在税务局听到专管员说,2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要确认为收入缴内所得税的....

但是,我想这是关联企业的往来款,不知道新出来的规定如何,

有没有人可以告诉到哪里可以查询到相关的内容啊?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金额都是3年以上的,而且不是没处还,是没钱支付~不知道帐务上要如何处理~或调整

新所得税法对此处没有更改,仍然是要确认收入计税的!如果是企业间往来借款,或是应付货款可以自己调一下的,总之要根据客观实际情况来确认!税务稽查也会逐笔检查的!

关联企业的“其他应付款”2年以上不能确认为不能支付的应付账款。

不能支付的应付账款的确认原则是,债权人失踪、死亡;债券企业注销、破产;债权人宣告放弃债权。不能按年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