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级会计实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1:00:20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多少?

增值税 1. 一般纳税人 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小规模纳税人 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消费税 1.收回后直接销售 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连续加工后再销售 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60

140+16+0.68/0.1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