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 台风 申报死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2:28:57
意外事故2年,可以申报死亡。看到这样一个题,老公出海打渔,遇台风,未归~~~问题是,多少年后申报死亡~~~~~~我觉得应该是2年,因为觉得台风应该属于意外事故,~~~而答案是4年!

请各位高手指教。还有火灾,水灾之类属于意外事故吗

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力平等。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a:下落不明满4年;b: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c: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意外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出乎别人意料的,就是不能预见到的突发性事件,比如突然的山体滑坡,至于问题中的台风问题,一般天气预报都会预报台风,甚至提前两天预报,因此从这个层面上来讲,不能称为意外,是可以预知的。

1、应该是2年,答案所说的4年是错误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注意法条中的几个“或者”,表明了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中的一个即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
(3)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立即申请宣告死亡,不用等两年)

因此,你说的那个案例肯定是2年,答案选4年是错误的。不管是哪个出版社出版的司考复习用书都会有错误的,不用太较真,知道知识点即可。

2、自然灾害当然属于意外事故,那些咬文嚼字的解释都不符合立法精神,按照司法考试历年真题的解题思路来看,火灾、水灾这些都属于意外事故,比如说某条河突发洪水,附近村庄的一些人被洪水冲走了,那么他们的家属可以在有关机关证明那些人不可能生存的情况下立即申请宣告死亡(我印象中有这类题目,但是时间长了,忘了是哪年的题目了)

应该是2年,答案所说的4年是错误的。如果是能确定此人死亡的意外事故才是2年可以申报死亡,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