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又恢复启用.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3:45:07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当时按固定资产净值计提,即将净值转入"营业外支出")现在该资产又恢复使用,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应该做相反的分录,冲回减值准备,(即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营业外支出) 然后该项资产是"按一项全新的资产计提折旧,还是接着原来计提减值准备时延续计提.请给出具体会计分录.
2.如作冲回相反分录冲回.涉及到营业外支出,必然影响利润及所得税,如何处理.
谢谢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只有在处置,出售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才应予转销,这是会计准则的规定。所以你所说到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动,是不能转回的。

停用的固定资产在没有提足折旧的情况下,还是在提折旧的,从你的问题中可以看出,你单位没有在停用期间计提折旧,这是不正确的。正确的处理,那就是要补提以前年度未提的,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补提,并调整。计提时要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折旧额,并按月计提。

如果你单位的固定资产是经过处置后停用的,也就是说相当于把它报废了,在账上已经转销了,那重新使用,就不再计提折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