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税汇算清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0:45:36
1,上年度福利没有用完,要冲回,如何冲。
2,上年度的招待费报多了,用哪些科目调整。

1.借:应付福利费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招待费报多了,不做会计处理,只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做为计算的依据。

1、上年度福利费没有用完,不用冲,今年接着用。

国税函〔2009〕98号
四、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招待费超过部分不用做会计分录调整。这个属于会计和税法的差异,而且是永久性差异。汇算清缴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就可以了。

1.借:应付福利费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业务招待费规定是:年销售收入的5%和当年业务发生额的60%挑小的,若你进费用的招待费超标,要调增年应纳税所得额。

账务不需要调整。

报得税汇算清缴时,只需要按税法的要求把净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而不需要账务处理。
1、上年度福利没有用完,挂账不动,下年继续使用。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上年度的招待费报多了,账务不动,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3,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