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公司,朋友为法人代表,要求享有5%法人代表风险股,这个要求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28:38
因为3个人都是出资的股东,合同已约定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债务由共同财产承担。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余合伙人应当按比例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其中一人为注册公司法人代表,要在合同分配股权比率加上享有5%法人代表风险股,这个要求合理吗?法人代表要承担除债务以外的哪些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你的法人有公司需要的稀缺技术、经营经验,可以考虑,否则最好不要与他合作了,不然的话,你们合作的结果会不欢而散

不合理啦,我们现在公司聘请职业经理人,也是让他做法人代表,难道老板也要给他5%的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不合理,无限责任公司合理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