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转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43:28
1、一家香港公司;

2、从国内的一家公司买进货物,直接卖给国内的另一家公司(货物在国内转移)。

问:

1、这种商业模式是否合法?是否有税收或发票管理方面的问题?

2、如果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模式(即耐克模式),是否可行?如可行,如何操作?这种模式如何能避税或少缴税?

上述的问题主要是涉及如何有效进行税务转移的问题。

首先,这家香港公司是否在国内注册?即是否在国内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第二,如果在国内注册的企业,这个商业模式当然合法。否则,就是偷漏税收。至于发票,如果销售给国内公司的时候对方找你要发票,那当然会是一个大问题。因为没有税务注册哪里来的发票。生意也不知道是否能成。

第三,先出口再进口,还是要国内注册的问题。否则你只能靠国内厂商帮你出口,在有第三方买的时候他自己进口。但一般来说出口和进口都需要手续,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做的。比较麻烦。这种方式下的税收比上一种方式是增加还是减少,具体要看你是卖卖什么东东。如果有出口退税可能会相对优惠些,但相关的税收手续也是相当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