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中村改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7:12:23
西安市北郊东前进村的城中村改造是怎么赔偿的....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中规定,拆迁安置选择产权调换的,以人均安置面积不少于65平方米为原则。
登记 二层以上房屋面积按残值补偿

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比较混乱,私搭乱建比较突出,大多数房屋缺乏完整的建设手续,使得城中村改造拆迁中补偿安置矛盾较多。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为了规范城中村房屋建设,2006年6月西安市政府出台了《西安市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城中村房屋建设进行了规范,其中规定,《西安市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前,已建成的房屋要进行产权登记,在城市建设或城中村改造拆迁时按照房屋产权登记确定的面积补偿,二层(不含二层)以上部分的面积在城市建设或城中村改造拆迁时按残值给予补偿,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房屋不予补偿。因此,为了与《西安市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即将施行的《办法》规定,“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作为补偿安置依据。《西安市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前(2006年6月),城中村已建成房屋二层(不含二层)以上部分的面积按残值(即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您在2006年6月《西安市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前已建成的多层房屋并进行了产权登记的,在拆迁中二层以上(不含二层)部分面积将按残值给予补偿。
你得到的是你房屋面积乘以房屋价值然后加上附属物价值
这些都有评估公司评估,他们会做出书面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