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切请教一个教育权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07:41
一个年仅六岁的小小中国公民,因为他(她)爸妈超生,六年来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被有关机关拒绝入户,进而无法读小学,请问,这:同在宪法当中的计划生育国策与公民受教育权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解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吧?被告是公安局(户政)?当地人民政府??

这个问题应该是这样的,首先这个父母本身存在过错,因为违反了计划生育法,而且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并不能因此剥夺孩子的受教育权,应该先把这几年的社会抚养费补齐,然后缴纳相应超生的罚款,如果还解决不了,那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是教育局

起诉公安局就行,应该给于办户口和入学,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但这不能作为起诉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