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小孩不小心放火烧了我家的小工厂,造成了1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3:38:36
小孩当时好像是11岁。当时情况是:我父母看他是小孩,所以觉得没办法。就算了。 我家人都是法盲,都是老实人 。 回答者: zmj284 我也想算了。可是俗话说咽不下这口恶气 其实我不是为那1万多元,只是为口气,就好像感觉被人白白欺负了,而且那个小孩实在太有过失了,不是一般的不小心
一万多块钱,你到现在五年了,还在想这件事,不觉得很累吗?如果你把这些时间都放在如何挽回损失上,相信已经远远不止这些。不要给自己的人生太大的包袱,有些事,过去了就算了。要向前看的啊。你说呢?
那你就当他真的是不小心不就好了吗?我相信你这五年来一想到这件事就想不开觉得不舒服这种情绪达到的损失远远要大于一万块钱。
1、小孩失火造成你家损失:应由小孩的父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其实,你家有权在事故发生后2年内向法院起诉小孩,向小孩父母索要全部损失赔偿的。 超过这个诉讼时效期间:你家就丧失了胜诉权,无法再要求法院通过法律手段保护你家的索赔权利了。
3、如果你家在法律规定的可以保护你家合法权利的时效期间内没有请求法院保护:视为你家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4、“请各位朋友告诉我该怎么办?”:
(1)如果能找到损失是1万元的证据:直接拿证据去小孩家索要赔偿(证据原件不能轻易给他们,可以给他们复印件)。因为:虽然现在已经5年,你家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再向法院起诉可能胜不了,但并不丧失实体权利:你家依然可以依据失火事实、损失证据向小孩家索赔,只要对方答应赔偿,你家仍然有权接受。
(2)如果你能找到这5年来你家一直在向对方索要赔偿、或者是对方承诺给予赔偿、或者是你家曾经在事故发生后的2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解决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请求或对方承诺时重新计算,如果还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你家可以向法院起诉向对方索赔,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5、“咽不下这口恶气”:那也得看看是否有能打赢官司的证据,没有证据、又错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咽不下这口气也得咽,但应当接受教训、下次不再留下恶气吧。
本来可以起诉的,这是侵权,其监护人有义务赔偿的。但是现在已经过诉讼时效了,所以比较麻烦。但是建议你写个诉状去法院试一下。
对于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其监护人即孩子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您是可以主张权利的。
要是过了五年整的话!你就不用想了!咽下那口气吧!
要是没过五年!你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其监护人即孩子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您是可以主张权利的。
可以要求小孩的父母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