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姓名理由和申请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1:04:50
本人的名字很难听,想改个,但是我已经21岁了,我看过相关法律,是可以更改的,不过有些麻烦而已!

要有个正当理由才可以申请更改,但是这个正当理由,可以这样写吗?
(本人的名字,在我们本地被叫成··难产·· 用普通话被叫成··烂菜··或者··饭菜·· 这个对我日常生活心理太打击了!
这个可以做承当理由吗?

还有,麻烦各位,更名申请书怎么写?需要把理由写上去吗?
我现在在家帮父母做点事情,外面还没什么工作档案 资料什么的!毕业证无所谓!

我已经有了村居委会的证明! 但是我到派出所那里,他说有了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改了!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所以您依法享有姓名权,可以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是公民依法办理姓名变更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现在不是很难,理由也没有要求,姓名权是你的权利,只要50元就可以改,到派出所去要求就可以,就是想换名字,不用别的特别的理由,但是你以前的文件是不会给你改的。

可以更改 但是以前档案都要改,很麻烦的。。。劝你打消念头吧

有规定,十八周岁以后是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