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房租押金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41:51
我公司总经理的房租押金应违反合同规定被没收,现对方出具了一份说明,我公司能否凭这份说明做,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还是可以让对方开张发票呢?

被没收押金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贷:其他应收款-某某公司押金

对方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预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是对方是专门的房屋租赁公司则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因此,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应当而且必须开具服务业(或租赁业)发票给贵公司。

  没收房租押金的会计分录为:
  (1)付房租押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押金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押金无法收回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
  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分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让他们开一张收据
然后做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