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到劳动歧视(乙肝),用人单位要如何赔偿损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4:54:31
劳动局去调查后,用人单位不承认了有这种做法,我有证据,请问要如何维权,同时如果法院起诉,结果会如何?TKS
用人单位已经通知录取我并已办理了报到手续,在办理手续的同时还要求我继续检查,结果出来后才说不能录取的,这个我有与用人单位通话的录音作为证据,这样我起诉有结果吗?另外相关法规对这样的歧视有何规定?谢谢大家了!

如果是在入职前发现而未录取,可以用其他理由搪塞。如果是在职体检时发现而终止劳动关系,到法院起诉可以胜诉但你会面临两个结果:一是判决劳动关系继续,但以后你的工作难以开展;二是赔偿你的损失。

广东胡律师:

《劳动法》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录用乙肝患者作为劳动者。

仅是因为歧视的话,你很难胜诉,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你有证据就可以胜诉。

如果仅是歧视,诉讼时很难胜诉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确实可以诉讼

仅是因为歧视的话,你很难胜诉,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你有证据就可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