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许可已过期,现持有L Visa,是否要重新办理就业许可证书及工作签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5:30:41
澳大利亚国籍,在中国受雇,原单位已离职2个月。就业证未过期,原居留许可已过期。现持 L Visa 在中国。目前找到新的工作,这样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工作签证后入境?才可以重新办理就业证?
原居留许可在上海办,现仍在上海办居留许可。L签证是回澳大利亚后重新办理后入境的。谢谢!

您好!
根据你所说的,澳大利亚人持L签证入境,入境24小时内,须向住宿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住宿证明。
现再需办理居留许可,工作单位有所变更,须先向劳动局申请办理就业证的单位变更(你可打12333咨询),若在原居留许可过期后3个月内,继续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具体材料如下:
1,一张2寸彩照
2,有效护照及签证
3,在沪临时住宿证明
4,单位申请书
5,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上须盖公章
6,变更好单位的就业证.
本人亲自办理

注:若在原居留许可过期3个月后,再次申请办理居留许可的,须重新申请健康证明(电话:62688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