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解答下这道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6:00:07
古时候,有三个人去旅行,途中找到了一家旅馆,想住下来,一人交了10元,老板觉得太黑了,就退给他们三一共5元,店小二觉得5元钱三个人不能分,就贪污了2元,把那三元钱给了他们三,一人得到1元钱,也就是3×9=27,27+2=29,问这一块钱哪去了?

呵呵 纯属混淆概念!

27元没错,他们3个每个人花3*9=27;另一方,老板得30-5=25,小二贪污了2元,共25+2=27.
从会计角度讲,叫借贷相抵,平衡。没有问题。

问题就出在你为什么要用27+2,这个不能加,把乙方的钱加到甲方,没有意义,纯属混淆概念,当然不对了。

老板27 另3个每人一块 那2元应该是算在27里面的 正确的是 30-5=25 25+2=27 2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