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民政局每周办公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39:49
安阳民政局每周办公时间怎么安排,咨询离婚问题一般有什么要求?

你只要记住一点: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当然包括你所说的民政局),上班时间一般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是2:00至5:00。也有的地方是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当然,各地对作息时间的规定或许有点差异,但这差异的时间,也只是在半个小时左右。
咨询离婚问题,不应该去民政局,而应该去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处(民政局下属单位),那儿的工作时间,也和上述相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二楼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具体事宜还是到现场办公人员咨询不是更好?

就是工作日吧… 看看下面这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