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泰和县还有法律可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14:37
江西省泰和县没有法律可言! 江西省泰和县公安局徇私枉法。在当事人洪彪汽车运输公司的恩惠下运用刑事手段,超越管辖权限违法介入私人经济纠纷并且侵占我的私人财物,非法提取我的私人现金,违法强扣我的私家别克轿车至今未还。此事在江西省,泰和县公安局可能并非是司空见怪的了,但本人认为这对于中国的法律来说却是一种亵渎和悲哀!从泰和县公安局对我非法拘禁的那一刻起整个司法程序就像一出闹剧。如果泰和县公安局的这种做法把它看作是一种违法的话那么泰和县检察院的女检察官的做法就是一种犯罪,她私自篡改,调换原始报案材料,使得整个案件的性质起到了根本转变。之后泰和县法院在明知道这是一起有县政府某些领导的司法干预下的冤案,判了我3年缓刑。并要求我交了一万五千元的缓刑保证金。但就是这点保证金使我跌入了更加的深渊。检察院要求法院分一半钱给他们不然抗诉。(我的代理律师亲口告诉我的之后律师还退还了除代理费4000元外的5000元好处费并有收据)最后法院未能让步,检察院就以量刑太轻向江西省吉安市中院提起抗诉,其结果我们不提而知了,撤销了缓刑,保证金改成了罚金。如果我是当地人就不会是这样了,唉!悲哀啊!2006年我出狱后,就此事和公安局侵占我财产一事向省公安厅进行了书面申诉,但2年了!就像石沉大海。难道江西公安知道自己的错误和违法而不敢面对,还是江西本来就是这样来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的?从这件事上使我看到的不仅是法律的悲哀!更看到的是江西公安的悲哀和中国整个司法界的悲哀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不能是一句空话,为了社会主义的法律不再受践踏,望看了此帖朋友能帮忙转帖,目的是使整个社会都能起到监督法律的执行者对弱势群体的执法公正!谢谢!

嗨,没办法,当地有当地的法律撒。

这年头!!!!

又是你呀,上次也问了这个问题,哎,上诉

官官相护是中国社会从古至今的一个普遍现象,只要在他们的权限之内他们会联手压制这件事的,所以如果你想得到解决的唯一方法就是------将案件性质升级。
目前你最重要的一点是:保存好属于自己的证据,向媒体曝光。最好在媒体界找个熟人,因为他们对于这些设计到政府的事件也不敢随便曝光的,所以你尽量找个级别高的媒体单位。
只要你的事情能在媒体上曝光生下的事情就好办了。

保存好属于自己的证据,向媒体曝光。最好在媒体界找个熟人,因为他们对于这些设计到政府的事件也不敢随便曝光的,所以你尽量找个级别高的媒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