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合作医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43:48
我的一个亲人在广东中山工厂打工,他买了社保的,在住院后医院已给报销了一部分费用,他在老家也办了合作医疗的,但当把清单和发票等拿到当地报销时却说不能再报了,我想不明白,我在当地已经办了合作医疗的,为什么就不能报了呢?

我的博客里有这方面的知识.

1、新农合的住院医疗必须在当地的定点医院,新农合医疗证里列明了定点的医院,只有定点医院的医生签字答应,办理转诊手续,才可以转院治疗。

你亲人直接就在异地的中山的医院住院,也没有和老家的新农合部门确认过,当然不会给你报了。

参合人员到外地打工急诊住院,须在3天内及时报告村委会和区结报中心。

2、同时参加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患病报销时,先按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余下医疗费用再按新农合规定进行报销。

3、中山医保机构收取住院收据原件等材料后,出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单据”原件及报销材料复印件。农民工可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单据”原件、报销材料复印件、参合本或新农合病历本等相关材料,到老家合管办,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后的、符合新农合规定的费用进行补偿。

1、已报销过了,当然不能再报了。医疗保险是不能重复报销的,最多是没有报销的部分,符合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扣除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这样一来,几乎报不到什么钱了,再说,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也低于社保医疗保险。

2、因此,同时参加多份医疗保险是没必要的,不能享受多份待遇的。

其实上次医改是不太成功的,所以要第三次改革了。
有很多约束性的东西迫使很大一部分人的权益实际没保障,而且他们有解释权。所以,算了吧,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