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对西藏的管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52:17
要全面

清朝对不同的民族采取了不同的行政划分和统治治理政策。下面是关于西藏的。

西藏行政区划

清代称藏族为图伯特,或唐古特,所居地区分为卫(前藏)、唐(又称喀木)、藏(后藏)、阿里四部。崇德年间达赖及班禅已派人贡于清朝,经康熙至乾隆,先后平定噶尔丹叛乱及其所造成的影响,清朝在西藏便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制度。当地的最高统治者为达赖喇嘛,驻前藏拉萨,掌全藏政令。班禅喇嘛,驻后藏扎什伦布,掌后藏寺院与其教民。达赖和班禅的宗教政治地位是平等的。达赖与班禅个人之间互为师徒,关系颇为密切。班禅方面:一世班禅为一世达赖之师;四世班禅为四世、五世达赖之师;五世班禅为六世、七世达赖之师;六世班禅为八世达赖之师;七世班禅为九世、十世、十一世达赖之师;八世班禅为十三世达赖之师。达赖方面:五世达赖为五世班禅之师;七世达赖为六世班禅之师;八世达赖为七世班禅之师;十三世达赖为九世班禅之师。

前藏行政机构主要有噶厦和商上。噶厦为总管藏务会议厅,设三品官噶布伦四人。商上为分管财政的机构,除以噶布伦一人管理外,设四品仔琫三人,商卓特巴二人。还有专掌粮务的叶尔仓巴、掌道路的朗仔辖、掌刑名的协尔帮、掌马厂的达琫及第巴等四至七品的各种名目官员。后藏也设四品商卓特巴、叶尔仓巴,五品达琫等官员,掌管相应的政务。武官则有四至七品的戴琫、如琫、甲琫、定琫,从几人至百多人。凡前后藏皆有营寨,按其地理险易和大中小,各设边营官及营官,总计一百六十余人。佛教在西藏盛行,喇嘛很多,有的喇嘛在噶厦、商上任职,而僧官又分国师、禅师、札萨克大喇嘛、札萨克喇嘛、大喇嘛、副喇嘛等,专掌教事。

清朝在西藏设官始于雍正五年,派驻藏大臣二人,驻前藏,统管前后藏地方及喇嘛事务。后改为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各一人,分驻前后藏。按规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与达赖、班禅地位相等,实际驻藏大臣职权更大,是清政府的代表。达赖、班禅及以下呼图克图十八人、沙布隆十二人等活佛转世,称为“呼毕勒罕”,即奔巴金瓶掣签,均由驻藏大臣监督。

西藏政策

清朝为了加强对西藏的治理曾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当时清政府的治藏政策有设置驻藏大臣,订立治藏章程"众建而分其势";派驻官兵,整顿藏军;设立台站,"厘定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