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 不合法的地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1:52:24
张子斌,1985年10月11日出生,2000年7月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执行拘留后公安机关因忙于调查取证于第4日对其进行了第一次讯问。在第一次讯问时,张子斌提出要聘请一名律师未被批准。侦查人员经过侦查,在拘留张子斌后的第10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张子斌,上级人民检察院遂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案经侦查终结移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于2000年11月2日公开审理此案后,判处张子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张子斌在接到一审判决书的第13日以一审判决定性不准为由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判决维持原判。
问:本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

起诉陈水扁有漏洞,侦办李界木也有漏洞,才需要陈致中认罪协商来补,这样才能扣住陈水扁和吴淑珍。”

吴文忠解释,起诉扁有漏洞,是因龙潭购地案中,如何认定陈水扁、吴淑珍和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长李界木有犯意连络,并不容易。尤其要证明吴淑珍和陈水扁有犯意连络,很不容易。但也并非无法突破,关键就在辜讲的一句话:“陈水扁讲大道理,吴淑珍收钱。”让扁构筑的防火墙瓦解,坐实扁夫妇贪污的罪名。因此,扁很气辜仲谅。近日两人在庭上对质,扁一句“我跟你很熟吗?”辜以“我们的关系建立在金钱上”回应,扁顿时语塞。